太原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办理都有什么政策? 太原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办理都有什么政策? 太原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办理都有什么政策?
太原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办理的政策如下:
管理方式改革
2015年9月起,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企业发行外债前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登记,并在发行完成后及时汇报相关信息.
明确适用范围
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需办理备案登记.
申请主体要求
企业需依法注册,具有良好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资金用途规定
提出外债用途正面导向和负面清单,引导企业使用外债资金聚焦主业,要求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审核登记内容相一致,不得挪作他用,需符合我国有关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
审核登记程序
明确审核登记的申请时点、主体、途径、材料等要求,完善外债审核登记网络系统,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申请、信息报送等主要环节均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来进行.
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外债信息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
风险防范要求
对企业合理控制外债规模、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引导企业在申请环节即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