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踏信冷链物流将继续以“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以保持行业为目标,不断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结合传统的经验与科学的管理,努力发展成为乃至国内、具实力的中型物流企业。
着眼体现的政策导向,构建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衔接的机制。依托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委托的农资储备、应急物资供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服务,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履行社会责任。比如,制定《关于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国有1765家供销合作社承担当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
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机制逐步建立
建立健全基层社吸纳社员制度,引导基层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长期以来缺少社员的局面得到初步改善,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逐步加强。
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逐步推广,建立“三会”治理结构的基层社数量由2018年的0.7万个、占比24%,提高到目前的1.4万个、占比37%,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不断提高。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规范,实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基层社负责人选用机制逐步优化,越来越多的村“两委”负责人、经营大户、返乡大学生等农村能人入社参选。
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机制普遍建立,领办创办标准规范,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目前,全系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9.2万家,创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30家、供销合作社示范社3177家。
江西省社打造的城乡配送服务网络。
双线运行机制加快构建
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机制逐步建立
普遍制定实施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向党委、政府通报制度,发挥了考核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部分地方探索制定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办法,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逐步建立;逐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6个省级社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制度逐步建立。建立省级社章程向总社备案制度,推动市县联合社制定完善章程。
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出台《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引导社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三会”制度为支撑的治理机制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联合发展机制初步形成,财政扶持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的机制有效探索,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融合加速推进。
社企分开机制持续探索深化
联合社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落实监督职能、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挥把关作用、社有资本投资公司承担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管理框架初步建立,厘清各管理、监督、运营主体职责边界的清单式监管制度逐步推行,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以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基础的社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社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不断完善,联合社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制度逐步建立,联合社机关成立社资委基本实现省市两级全覆盖,接受审计机关、财政部门监督的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普遍建立,堵塞了制度和管理漏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比如,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82号),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富有活力、监督有力的社资监管体制机制。
实践成果
综合服务功能得到拓展提升
发挥农资供应主力军作用,全系统肥料市场份额约占全国社会的70%,确保在重要农时、灾后生产、抗疫保供等关键时刻供得上、供得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2021年全系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服务规模达4.8亿亩次。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系统农产品销售额由2014年的0.7万亿元提高到目前的2.7万亿元,年均增长23%。2021年,全系统棉花收购量约占全社会的50%。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推动各级联合社和社有企业重心下沉、渠道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持续推进基层社新建改造,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服务领域稳步扩大,累计打造基层社1842个,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服务能力得到恢复,累计改造薄弱基层社1万多个,增强了与农民的联合合作;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基层社数量多年下滑的局面得到扭转。
2020年7月,总社专门拨付资金在玉麦乡挂牌成立西藏边境基层社,并先后在西藏建立7个边境基层社,服务当地群众守边固边兴边、建设小康家园。
目前,全系统基层社数量由2014年的2.5万个增长到3.8万个,基层社销售总额占全系统比重由20%提高到40%,逐步成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
联合社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不断优化
长期未建市县级联合社的藏区、边境地区和部分城市地区实现突破,新建市县级联合社106个。目前,全系统省级联合社实现全覆盖,市级联合社、涉农县级联合社基本全覆盖。
社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机制逐步落实,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不断健全,省级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市县两级联合社监事会机构覆盖面由2014年的56%、44%提高到93%、84%。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2018年完成总社机关机构调整,优化了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职数,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改革,加强了党组巡视工作和党建纪检工作力量,推动事业单位、主管社团深化改革,符合联合社机关运作要求的议事规则、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监管、监督检查等制度逐步建立,联合社治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