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提供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zui新且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未完成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公司章程: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公司章程,用于反映企业的组织架构、内部治理等情况,若有修正案也需一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以确认企业法人身份。
股权架构图: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情况。
二、财务相关材料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担保主体(如有)近三年及zui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帮助相关部门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有):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证明企业具备偿还外债的能力。
三、外债相关业务材料
申请报告:关于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的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外债的规模、用途、期限、还款计划等关键信息。
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若为外文合同,需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件。
资金使用计划:阐述外债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和项目安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还款计划:清晰列出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资金来源等,展示企业的还款能力和意愿。
担保合同或意向书(如有):若存在担保情况,需提供相关的担保文件,明确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表明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附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相关材料(若涉及项目融资)
募投项目文件: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以及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资金安排、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等,用于说明外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项目前景。
五、其他辅助材料
企业信用报告:如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等,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
外债获批及使用情况(如有):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体现企业过往外债业务的合规性。
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增强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若企业有信用评级报告,需一并提供,展示企业的信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