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机构现场检测内容与检测结果
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
⑴建筑、结构布置检查本工程为二层混合承重结构,上部结构由钢筋混凝土柱及240mm厚砖墙混合承重,采用现浇混凝土楼、屋盖,一层层高为3.6m,二层层高为3.0m,房屋高度为6.6m。委托方未能提供设计施工图纸,经现场勘测绘制的建筑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1~附图4。外墙、楼梯间墙、室内隔墙均为烧结粘土普通砖砌筑,外墙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内墙白灰粉刷。本工程结构平面布置基本规则,构件选型正确,传力路径较清晰,框架均双向拉通,可形成完整系统,整体布置合理。墙体为错缝搭砌,纵横墙交接处咬搓良好。房屋采用纵横墙承重体系,墙体内无烟道、通风道等竖向孔道削弱;墙体布置基本均匀对称,在平面内基本对齐,沿竖向上下连续。
⑵使用功能调查本工程各层作为幼儿园使用,各功能房间分布详见附图1~附图2,屋面为不上人屋面。
⒉地基基础检查受实际条件限制,未进行基础开挖检测。现场检查建筑物基础周边地面未见明显沉陷,上部结构未发现因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
⒊上部结构构件工作状态检查⑴建筑物的侧向位移量测根据现场条件布置8个测点量测结构侧向位移,量测结果列于表2,示意图中“→”表示结构侧移方向。数据表明,各测点侧移方向无明显一致性,实测*da侧向位移为H/500(12mm),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测点侧向位移均未超过规范顶点侧向位移限值(40mm)。
二、培训机构安全检测鉴定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需要进行加固处理:
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实质是通过改善结构的构件结构受力的途径,以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从而减少结构的地震破坏其抗震加固原则如下:
1)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要以结构的抗震鉴定结果为基础抗震鉴定是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设防要求,对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根据抗震鉴定的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固。可选择整体加固!区段加固和构件加固。
2)在确定加固方案时。要对结构的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特别应查明结构是否存在局部损伤,对已有的损伤应进行专门的研究,在抗震加固时加以考虑。
3)在确定抗震加固方案时。如果是抗震鉴定不合格,要重点考虑结构总体功能的恢复,而不要求每个构件都恢复功能;如果是静载下出现的破坏,以各种承重墙(柱)等的加固为主。
4)在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协调中。以承载力为主,侧重于利用承载力的提高来弥补变形的不足;但抗震鉴定结果仅为整体性不足时,仍以改善整体性的加固方案为主。
5)加固后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不应超过规定值的30%。 且不宜超过下一楼层综合抗震能力的20%,超过时,应增强下一层的综合抗震能力。
6)同一楼层内。非承重墙体和自承重墙体加固后的综合抗震能力不宜超过未加固的承重墙体的综合抗震能力,否则应加固承重墙体。
7)加固方案的选择要避免发生内力重分布形成新的薄弱部位或导致薄弱部位转移。 如果发生转移,应对新的薄弱部位进行处理。
8)增设砖墙等改变砖房受力体系和传力途径时。应对结构计算简图作相应改变使受力体系和传力途径符合实际,并力求减少原房屋的地震作用。
9)抗震加固是以结构的安全性为重点。 也应考虑到结构适用和美观,达到科学合理以及安全美观的有机统一。
培训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测鉴定公司
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房屋满足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房屋使用过程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禁止下列使用房屋的行为:
(一)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二)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三)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四)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五)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