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到斯里兰卡需要办理《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英亠简称:FORM B
常见的清关文件有: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明书,产品认证等。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不等。
2018年7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文件——《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生效实施。《协定》6个成员国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将对共计10312个税目的产品削减关税,平均降税幅度为33%。中、韩、印、斯四国还给予协定内不发达国家孟加拉国共1259个产品特惠税率安排,给予老挝1251个产品特惠税率安排,平均降税幅度均为86%。
办理常见问题:
问:不在亚太成员国内能办理亚太原地证明书吗?
答:不可以,只有出口到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才需要办理亚太原产地证明书。国外客户可以享受到关税优惠。
问:我的货物从上海出口,亚太原产地证书FORM B在深圳办理对清关有影响吗?
答:国外清关原产地证书对国外签证地点没有限制要求,在中国大陆内哪里签证都可以。不影响清关。
问:原产地证书上的出口商与我出的提单上的出口商不一致,证书能清关吗?
答:可以清关,证书效力是一样的。国外客户一样可以享受到同等的关税优惠!
除非是做信用证指定抬头一致或者国外客户不接受第三方单证的情况,就得用提单上的抬头去申请原产地证书。
问:原产证上的内容怎么填写呢?
答:与提单或者箱单,发票内容填写。如有不明白可以直接联系我。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还有很多常见问题,就不一 一讲解了。同交广大外贸业务员好友,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