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前身是《曼谷协定》。2005年11月首届部长理事会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FORMB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9月1日起签发。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不等。
问:出口孟加拉客户要求办理亚太FORMB原产地证栏可以双抬头可以吗?
答:亚太产地证FORM B栏可以显示双抬头,即我们抬头O/B贵公司抬头,O/B=ON BEHALFOF,如果是香港公司出货也可以做双抬头,VIA香港公司。
问:亚太FORMB产地证开船超过3天还可以办理吗?
答:亚太产地证在开船前后3天内办理,如果超过3天的话为过期证书,你可以联系我们,可以将签证日期倒签到正常日期即可。
什么是双抬头亚太证书,哪里可以办理双抬头亚太证书?
双抬头亚太原产地证FORMB就是产地证栏EXPORTER显示两个公司名称,代理公司抬头O/B贵公司抬头。双抬头产地证对清关没有影响的。双抬头亚太证书一致可以办理的,没有区域限制的,无论贵公司是哪里的公司,我们都可以出双抬头亚太证书FORMB,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按照新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第八栏的具体填制要求如下:
(一)对完全原产的产品:填写字母“A”。
(二)对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填写方法如下:
1.符合规则第3条的产品,填写字母“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2.符合规则第4条的产品,填写字母“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领土内的累计含量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C”60%)。
3. 根据规则10,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D”。